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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學士學位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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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節 || 守則 || 合作機構

 
十分感謝貴 機構參與此計劃。為了維持這二十星期之暢順運作及盡量提高雙方利益, 請貴 機構遵守以下幾點:
1. 此計劃為期一年, 分上下學期進行, 每學期為期十星期。上學期將於本學年(2002/2003)十月一日開始。
2. 實習學生將以抽籤形式被派往指定機構報到, 每星期一日(星期五、六或日), 每日一般工作八小時。 如學員被要求於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工作, 工作時間則改為六小時三十分。
3. 參與機構有責任安排學員一些符合此計劃之目標的工作(見細節第二點) 。
4. 參與機構有責任在實習期間安排一名負責指導學員的督導, 而學員每天亦會直接向該督導報到。
5. 參與機構可根據自己公司對待兼職員工之政策應用到學員上。機構有權提前終止對學員的委任, 但之前必須與本院商量。
6. 督導將負責評核學員之工作表現, 而本院將提供評核表。每學期有兩次評核機會 - 第五星期及第十星期。此外, 該督導將負責為學員紀錄實際工作時間。
7. 機構必須於實習期間負責學員的健康及人身安全。意思是學員不應被安排到澳門以外之地區或高危工作。雖然如此, 本院已為所有在此計劃下之學生購買保險。
8. 如非特別要求, 學員將穿著旅遊學院制服實習。不論最終學員穿著甚麼服飾,每位學員都會佩帶具有旅遊學院標誌之旅
業體驗計劃徽章。
9. 如機構要求學員穿著該公司之制服, 將須為學員提供制服及洗滌服務。
10. 旅遊學院將定期派員工到各機構作實地探訪, 但會事先直接與督導或經由機構安排。
11. 如學員成功完成實習, 各機構應發予學員證書。
12. 如學員實習不合格, 將須於翌年重新參與此計劃, 以獲取畢業資格。
13. 如貴機構對此計劃有疑問, 請聯絡負責人呂小姐(電話:85983 122, 電郵: connie@ift.edu.mo)。
 



最後更新於: 2007-12-31
 
地址:中國澳門望廈山 電郵:iftpr@ift.edu.mo 電話:(853) 2856 1252 傳真:(853) 2851 90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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