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報名須知 :
報名請攜同近照壹張、身份證件正副本及初中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正副本各壹份。
備註 :
根據1998年11月3日頒布之第48/98/M號法令,及2004年12月30日頒布之第42/2004號行政法規所作的修訂,要取得旅遊局發出之接送員執照,必須修
讀由旅遊學院舉辦的接送員課程。
非澳門中學畢業者,需附加以下文件︰
中國︰
1. 畢業證書正副本 (如遺失原始證書,須學校出具學歷證明書,說明入學及畢業年月、學歷程度,
現任校長簽名,簽署日期及蓋校印。)
2. 學年、畢業成績正副本 (如遺失原始成績證明文件,學校根據學籍資料出具成績證明書,但如沒
有保留成績檔案,需聲明無法提供成績資料,現任校長簽名,簽署日期及蓋校印。)
香港︰
1. 畢業證書正副本 (如遺失原始證書,須學校出具學歷證明書,說明入學及畢業年月、學歷程度,
現任校長簽名,簽署日期及蓋校印。)
2. 學年、畢業成績正副本 (成績證明文件需註明︰評分制度、及格分數,現任校長簽名,簽署日期
及蓋校印。)
3. 香港教育統籌局發出學校註冊資料 (地址: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,胡忠大廈14樓1416室,
學校註冊及監察組)
其他國家或地區︰
1. 畢業證書正副本(出示學校、當地教育機關簽發的畢業證書,負責人簽名,發證日期,蓋學校、
單位印章。)
2. 學年、畢業成績正副本(出示學校、當地教育機關簽發的成績證明書,需列出評分制度、及格
分數,各年成績,負責人簽名,發證日期,蓋學校、單位印章。)
3. 教育機關核實學歷程度、學制及年期、學校的註冊情況 (如不屬當地教育機關簽發的學歷及成績
證明文件。)
如錄取人數少於25人,本學院將保留不開班之權利。
本學院會對學員提供的學歷文件進行嚴格的審查,如發現虛假學歷文件,會即時終止學員的課程,所交費用概不退還。本學院會依法對提交虛假學歷證明文件的學員追究法律責任。
|